

海南省妇幼保健院
评定残疾类别:视力残疾(3岁以上,成人也可),听力残疾(3岁以上,成人也可),言语残疾(3岁以上14岁以下),肢体残疾(14岁以下),智力残疾(6个月以上14岁),精神残疾(孤独症2岁至14岁)
地址:海口市龙昆南路7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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